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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6-04-16 11:09
  第一部分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以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隶属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含支队机关本级及所辖各大队,是福州地区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指导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
  2.参与起草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3.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组织指导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4.组织指导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指导开展相关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5.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6.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完成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交办的跨区域应急救援等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部门预算包括:消防救援支队本级预算,所属大队预算。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为中央财政三级预算单位,2026年下辖预算单位14个(含汇总单位),其中三级预算单位1个,四级预算单位13个。
  纳入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四级预算单位如下表:
  第一部分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以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隶属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含支队机关本级及所辖各大队,是福州地区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指导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
  2.参与起草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3.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组织指导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4.组织指导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指导开展相关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5.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6.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完成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交办的跨区域应急救援等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部门预算包括:消防救援支队本级预算,所属大队预算。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为中央财政三级预算单位,2026年下辖预算单位14个(含汇总单位),其中三级预算单位1个,四级预算单位13个。
  纳入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四级预算单位如下表:
   
    第二部分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2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3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部门公开表9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6年度收支总预算114298.94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收入预算114298.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3151.49万元,占37.7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06.28万元,占16.89%;其他收入51841.17万元,占45.36%。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支出预算11429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58.55万元,占70.04% ;项目支出34240.39万元,占29.9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298.94万元。收入包括:上年结转43151.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06.28万元,其他收入51841.1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6.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59.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4.7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5010.63万元。
  

 

  

  五、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306.28万元 ,比2025年部门预算执行数减少1334.3万元,降低6.46%。2026年,按照党中央、 365体育投注: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等重点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2026年预算数比2025年执行数增(减)较为明显的款级支出科目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011),住房改革支出(22102),消防救援事务(22402)。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6年预算数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430.32万元,增幅23.01% ,主要是消防员退出政策落地需补缴改制后退出消防员基本养老保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6年预算数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131.19万元,减少8.45%,主要是2026年落实医疗保险政策,全面启用医保结算;住房改革支出2026年预算数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366.21万元,减少22.34% ,主要是新编制人员减少,转岗安置人员增加造成支出减少;消防救援事务2026年预算数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1267.22万元,下降8.13% ,主要是贯彻厉行节约政策。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规模较大,主要是:22402消防救援事务2026年预算数为14311.4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4.12% ,主要用于购置消防救援装备物资、开展训练演练及救援技能培训、保障队伍遂行综合性救援任务、维持单位有序运转等方面。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5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5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01.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5万元,主要用于满足日常工作和遂行消防救援任务需要,包括支付公务用车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和与友邻单位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委托业务费情况说明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委托业务费财政拨款预算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为2026年委托外单位办理的法律服务、信息化服务等业务费用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15740.07万元,其中,采购货物11354.45万元、采购工程4385.6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8月31日,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4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7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3台(套)。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1辆;租用土地1003.23平方米;租用业务用房885.70平方米;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6年对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34240.3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财政本年拨款1153.64万元,单位资金33086.75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伙食补助、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各级地方财政拨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类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他医疗费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国家消防救援局及所属消防救援队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指国家消防救援局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如委托开展的课题研究、咨询、评审和规划等)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第五部分 附件
伙食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6年度)
  

  车辆器材装备购置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6年度)

   

  基础设施建设购置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6年)

   

来源: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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