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3-3000-2025-0021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12-18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确认刘芋伶同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职改〔2025〕139号
- 发布日期: 2025-12-1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确认刘芋伶同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榕教职改〔2025〕44号)收悉。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78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同意确认福州市城门中学刘芋伶同志由重庆市中小学教师(文科类)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高级教师(高中历史)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起算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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