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市长乐区宏顺型材有限公司32万吨/年钢型材精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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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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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市长乐区宏顺型材有限公司32万吨/年钢型材精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
长乐区 |
福州市长乐区宏顺型材有限公司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首祉村军民路232号现有厂区内。项目将公司生产的热轧钢型材进行表面精深加工,利用公司现有闲置车间,建设2条热镀锌生产线(采用热浸镀锌工艺),并建设配套的环保工程及公辅设施,建成后年产热镀锌钢型材产品32万吨。 |
1.大气污染防治。酸洗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经碱洗塔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23米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热镀锌废气经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23米高空排放;加热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23米高空排放;风刀吹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置2套20吨/天的水洗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中和+氧化絮凝沉淀+砂滤+超滤+防渗透膜处理+低温蒸发工艺)和2套50吨/天的助镀液处理系统(采用氧化+中和+沉淀工艺)。碱洗塔喷淋废水、水洗废水一起进入水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助镀液进入助镀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冷却水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州市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布局,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空压机、风机、泵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酸及酸洗槽渣贮存在废酸储罐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锌皮直接回用于热镀锌工序;化学材料包装桶由原来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其余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锌渣、冷却水沉渣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滤膜委外处置。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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