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万华化学(福建)码头有限公司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28#、29#泊位工程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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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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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福建)码头有限公司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28#、29#泊位工程项目变更 |
福清市 |
万华化学(福建)码头有限公司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变更后整体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28#、29#泊位分别为80000吨级和50000吨级液体散货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618吨,主要装卸乙烯、乙烷、丁二烯。 |
(一)海洋生态保护措施。合理控制疏浚作业时间,尽量避开鱼类产卵繁殖期;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在疏浚挖泥过程中应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和设备,最大限度的控制疏浚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疏浚船舶配备精准定位和水位监测设备,提高疏浚施工精度;针对工程施工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应落实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及补偿措施。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泊位作业区排水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泊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的厂前污水管网;雨水排入工业园区内雨水管网。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等按照铅封进行管理,到港后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加强液化烃的运输、装卸、储存管理,严格遵守装卸和储运过程操作规范,防止跑、冒、滴、漏产生,液化烃输送管线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和泄漏收集贮存设施,在码头装卸区设置围坎、排液沟和集液池、集污池气动阀等,事故废水通过专用管道依托后方码头低温储罐项目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处理,确保任何事故情况下各类污废水不排入外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吹扫废气、管道超压安全阀的泄压废气依托后方码头低温储罐项目地面火炬系统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型机械作业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排放,加强设备运营和车辆进出管理,严格控制夜间作业时间,确保场界环境噪声达标。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国家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船舶生活垃圾到港后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泊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依法妥善处置疏浚物;严禁固体废物随意堆放、焚烧或入海。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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