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12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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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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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康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生物新医药324吨项目 |
福清市 |
福建康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南港大道,在自有场地的基础上,承租福建博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整个厂区及相应生产产线、配套公辅装置,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年新增产品共324吨(其中:二环素39吨,莫匹罗星50吨,夫西地酸50吨,麦角硫因15吨,达巴万星0.8吨,司美格鲁肽1.2吨,牛肠激酶(EK酶)4.2吨,Kex2蛋白酶(K酶)6吨,羧肽酶原B(C酶)7.8吨,单硫酸卡那霉素150吨)。制药生产线达产后实现年产能1000万片司美格鲁肽片剂。 |
1.大气污染防治。发酵废气经“一级水喷淋+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30米高空排放;二环素/单硫酸卡那霉素生产有机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1#RTO装置+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30米高空排放;莫匹罗星/夫西地酸/麦角硫因/达巴万星/司美格鲁肽生产有机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2#RTO装置+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30米高空排放;麦角硫因生产线硫化氢废气经“两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30米高空排放;菌丝渣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25米高空排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15米高空排放;现有及新增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水喷淋+次钠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分别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15米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完善的污水及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800吨/天,本次扩建项目配套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2000吨/天,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两级A/O+絮凝沉淀”的污水处理站。项目提取车间生产废水及菌丝渣干燥脱出的废水(含抗生素废水)经对应车间污水池收集并预处理后,与其他厂内废水通过明管输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江阴工业区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并按规范建设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菌丝渣(经干燥处理后)、有机废液及釜残、废吸附剂、废脱色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废机油、实验废液、沾染危险化学品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依法管理;在鉴别结果出具前,暂按危险废物贮存和管理。纯水系统废膜、一般原辅料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装置,进一步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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