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滨海新城五显鼻退塘还湿与生境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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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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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滨海新城五显鼻退塘还湿与生境修复工程 |
长乐区 |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场地整理,底质改良修复工程,地形修复,湿地及后滨植被修复,生态浮床。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占地结束后及时实施恢复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海洋生物繁殖期和鱼虾贝养殖周期,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和作业范围,减少施工作业对底栖生物的影响。 (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运送至合法的码头工程或临时堆放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岸上交由有接收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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