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编号 |
执法依据 |
项目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批部门 |
审批结果 |
生效日期 |
救济途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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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消防行 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四条及细则序号1(消防〔2025〕39号) |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芦某某 |
350104200003******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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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
福州吉祥塑胶有限公司 |
913501047531******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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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消防[2025]39号)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消防[2025]39号)之规定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福建品学合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91350104MA8T******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叁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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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4号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消防〔2025〕39号)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的序号22 |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
冯某某 |
350182198312******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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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5号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消防〔2025〕39号)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的序号22 |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
黄某某 |
352101197907******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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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6号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消防〔2025〕39号)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的序号22 |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
福州市仓山区顺欣物业有限公司 |
91350104MADK******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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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李某某 |
350781197811******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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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六条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
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新苑幼儿园 |
523501040774******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叁拾肆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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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六条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福州仓山洛宸熙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91350104MA32******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柒仟陆佰玖拾叁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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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五条 |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福州香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3501046893******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未经审批部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万贰仟伍佰玖拾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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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李某 |
352124197705******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仓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曾某某 |
512923197601******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仓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胡某某 |
362331198111******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仓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蒙某 |
452724199008******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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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5号 |
《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
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逾期未改 |
福州玖佳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91350103MA33******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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